1、進修生、見習生應具有較好的思想素質,身體健康,無軀體及心理精神相關疾病,能勝任進修、見習工作。組織紀律性強,有一定的專業基礎和工作能力,提供的證照真實、齊全。
2、進修生、見習生保持良好的醫德醫風,拒絕收受紅包、藥品回扣,開搭車藥和搭車檢查,推諉病人或向院外介紹病人等。服從安排,努力學習,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。
3、進修生、見習生必須遵紀守法,遵守選送單位及我院的各項規章制度,服從我院管理,必須在老師指導下從事醫療(護理)工作,不得出現醫療事故。如因處理不當、操作失誤等原因而發生的醫療事故、差錯的責任,以及因此造成精密、貴重儀器損害的賠償。引起醫療糾紛,造成的經濟補償(或賠償)費用由選送單位和進修生、見習生全部承擔。出現任何違法事件,概由本人自行負責。
4、進修生、見習生必須樹立良好的安全意識,不得違規下河(塘、湖)游泳,乘非法運輸車輛,不得違規使用照明電、液化石油氣等危險物品。如出現溺水、觸電、失火、交通事故等,我院不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。
5、進修生、見習生必須遵守我院勞動紀律,不得遲到、早退及曠工,有事離遠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,并按時銷假。請假期間及擅自離院者離院期間一切安全事故由進修生、見習生本人負責。
6、進修生、見習生須具備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,正確處理和對待交友(特別是異性朋友)等社會活動,不得影響學習,更不能出現損害選送單位及我院形象的事件。否則,我院有權作出處理,直至開除進修、見習。
7、進修、見習期間不得進入網吧、營業性歌舞廳,不得吸食毒品,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。
8、已在《達川區人民醫院進修須知》中熟悉知曉進修管理規定,并遵照執行。
9、進修、見習期滿,經進修、見習科室考核,成績合格者進行結業鑒定并發放結業證。
10、進修選送單位及進修、見習人員鄭重承諾認真履行以上責任,經進修生、見習生本人及其所在單位簽字蓋章,報到時生效。
11、如因進修、見習人員故意隱瞞相關情況(包括健康信息、基本思想道德問題、不良習慣等),出現的一切不良后果,由進修或見習人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承擔相應后果。
選送單位簽章 擔保人簽字: 進修生(見習生)簽字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
進修(見習生)直系親屬簽字: 直系親屬電話:
年 月 日